一、Ⅰ期运动康复
1.适应证①过去8小时内无新发或再发胸痛;②无明显心力衰竭失代偿征兆;③过去8小时内无新发心律失常或心电图改变;④心肌损伤标志物水平未有进一步升高。
2.运动流程从最开始的被动运动,到坐起、双脚悬挂在床边、床旁站立、床旁行走、并室内步行、1层楼梯或固定踏车训练循序进行,出院前进行运动试验或6分钟步行试验。
3.活动计划活动量以代谢当量(MET)值评估
4.注意事项①必须在心电、血压监护下进行。②运动量宜控制在心率较静息心率增加20次左右,同时患者感觉不大费力(Borg评分12)。③如果运动或日常活动后心率增加大于20次,患者感觉费力,宜减少运动量或日常活动。④据冠心病患者危险分层评分系统对患者进行评估,低危者可在无监护条件下锻炼,中、高危者需延迟运动,或在医生或康复治疗师监护下进行锻炼。
5.出院前运动评估①评估人群:心肌梗死后7天,心力衰竭恢复为心功能NYHA评分Ⅱ级,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术后2天,心外手术出院前。②评估方法:运动心肺功能检测、运动平板试验、6分钟步行试验。
6.运动耐量运动强度评估采用以下方法:①无氧阈法:心肺运动试验找到无氧阈或最大摄氧量的40%~60%。②靶心率法:较静息心率增加20~30次/分。③BORG指数:11~13级,即轻松至稍有疲劳感。④6分钟步行试验。
二、Ⅱ期运动康复
1.目的Ⅱ期运动康复是基于家庭的心脏康复,目的是防止心脏功能衰退,保持和改善出院时的心脏功能水平,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运动处方从低水平体力训练开始,使体力(心脏功能容量)恢复到病前水平。获得心理恢复,改变生活方式。
2.适应证临床病情稳定,出院时运动量3METs
3.运动量主要指标为自我监测的心率。
4.康复措施①适应阶段:保持出院前运动水平1~2周,维持2~4周。②康复训练:制定运动处方,经6~12周达到6~7METs的目标。③耐受性运动试验:达到6~7METs或预期靶心率,恢复一般的体力活动、职业活动和性生活。④控制危险因素:通过宣教和咨询,改变不良生活方式。
三、Ⅲ期运动康复
1.目的制定强化、高水平、个体化的康复运动计划,使心脏功能发挥出最大潜力。改善患者心理状态,主动控制危险因素,保持良好生活方式,最大限度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2.康复措施①评估患者当前状态。②实施高强度康复训练计划:达到最大耗氧量的80%,或最大年龄预期心率的85%,持续时间≥30分钟,频率每周五次,时间6~12个月。③极限量运动试验:超过病前水平。④进行健康教育。
四、心脏康复的安全性
据统计数据显示,医学监督下的心脏康复安全性非常高,若逐渐增加运动量,心血管事件风险降低,并且,多数稳定性冠心病患者在进行中等量的运动时无需医护人员监护。对于AMI患者,在严格掌握禁忌证的情况下,早期进行心肺运动试验安全可行。
五、总结
医院监护下的运动与基于家庭的运动方式相结合的心脏康复,可使AMI患者长期获益。在患者住院期间、出院早期和基于家庭的维持期,根据患者的运动耐量情况,制定个体化的运动计划,有利于患者的心脏康复。
在基于家庭的康复训练过程中,如何提高患者的依从性仍是一个难题,只有患者依从性提高,才能达到预期的康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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