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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讼医院心脏支架并发症治疗不当致患

来源:心肌梗赛 时间:20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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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医讼团队真实案例编辑

前言

放置支架是治疗冠心病心绞痛和心肌梗死的重要手段,心脏支架可以开通血管,增加心肌供血,有效改善心肌的缺氧,挽救缺血的心肌细胞,保护心脏功能,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及远期预后,甚至降低死亡率;放置支架也存在明显的弊端,主要弊端是导致形成急性血栓的风险提高,故而需要终身服用抗凝药物,预防血栓形成。

案情简介

司某,男性,59岁。

司某系冠心病心脏支架置入术后的患者,日常服用“替格瑞诺”及“阿司匹林”抗凝、预防血栓形成。但常年服药引发“消化道出血”,遂于年11医院住院治疗。医院的消化外科将患者收入院,按照普通“消化道出血”常规治疗。患者家属多次要求请心内科和内分泌科专家会诊,但均未被准许。消化外科在未行心功能和凝血功能监控的情况下将抗凝药物和降糖药物全部停用,致使患者在住院期间突发气急胸闷,经抢救无效死亡。临床死因诊断为:心源性猝死。司某院内身故引发医疗纠纷,医院诉至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受案后委托了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认为:医方对于防止心脏支架的特殊患者,因常规服用抗凝药物引起的“消化道出血”应当引起高度注意,应当积极会诊,综合施治,在治疗出血的同时,要注意防范血栓等心源性风险的发生。医方的诊疗行为与患者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范围建议为次要因素。人民法院于年9月21日公开审理了本案,法院参考鉴定意见并结合事实审查,医院承担医疗损害侵权责任,赔偿患方各项损失共计32万余元。

医讼点评

本案件是一起由心脏支架并发症救治不当引发的医疗损害。医院对于此类非常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知识储备显然不足,医生违反了会诊制度等诊疗规范,增加了风险发生率。可见,医院应当提高诊疗技能并且高度重视诊疗风险防范。

医讼简介

“医讼”由徐海铭律师创立,京鲁两地的医疗专家、律师组成。“医讼团队”秉持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医患和谐的宗旨,为弱势群体提供医学法律服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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